评选步骤
(一)筹备阶段:2008年3月1日—3月27日
1、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部署评选工作;
2、下发大港区第六届“十杰百佳”青年评选活动通知。
(二)推报阶段:2008年3月28日—4月7日
各驻区企事业单位、区属各单位团组织,在征求同级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评选活动同时接受社会知名人士推荐以及有突出贡献的青年自荐。
(三)初选阶段:2008年4月8日—4月10日
1、对所推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汇总,并由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选;
2、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初选基础上协商产生“十杰百佳”青年正式候选人人选;
3、将正式候选人情况与各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四)复选阶段:2008年4月11日—4月16日
1、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利用网站、报纸等对“十杰”青年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馈;
2、将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材料分送组委会成员;
3、组委会成员审阅预备人选事迹。
(五)揭晓表彰阶段:2008年4月17日—4月30日
1、召开组委会第三次会议,组委会成员根据推荐材料,在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情况及相关部门所提意见汇报的基础上,本届“十大杰出”青年确定评选活动正式候选人。并通过本届“百佳”青年人选;
2、进行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投票工作。本届投票评选分为三种形式进行:一是召开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二是召开各界青年代表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三是开通短信平台,以发送短信的形式进行评选;
3、筹备召开大港区第六届“十杰百佳”青年表彰大会;
4、筹划“十大杰出”青年系列宣传报道活动。